女人肩负着繁衍后代的重任,古话说“女人生孩子就像到鬼门关一趟”,即使到了医学发达的今天,每年仍有因生育而死去的人。而为了繁衍,女人还不得不每月忍受一次痛苦的洗礼,在女人经期那个阶段不能吃、喝、碰凉的东西,身体酸疼,睡眠不实。有的人甚至还要忍受痛经的折磨,没有感受的人可能不知道,那是怎样的一种痛苦,腹部坠坠做痛,浑身冒虚汗,甚至会产生昏厥。那种痛,不是针一下下扎下去,是把你的内脏用线串起来,然后一下一下抽动,恨不得昏死过去。男人,也只能是从女人的痛苦状来发发感触了。
女性每月的“不方便”那几天问题,其中有关女性的痛经问题,不免让我想起了我的前任女友,我和她是Office恋情,记得有一次上班时间,她给我短信说身体不舒服(“大姨妈”来了),当我去她部门找她时,她站起来的那一刻,她晕倒了,我抱起她,拦了一辆Taxi送她去医院,打完点滴后,她休息了三天,之后,从医生哪儿才知道女性痛经的事情。
之后,从网络上查了些关于女性痛经的资料,资料显示女性在痛经行经期间有轻微腹疼、下坠等不适,但若这些不适明显变重,以致影响工作及生活而需要治疗,痛经多在行经数小时后,或在经前1-2天开始,经期加重,可为腹绞痛、胀痛、坠痛,疼痛剧烈时有恶心、呕吐、面色苍白、四肢发冷,甚至虚脱等症状。几乎每月发作的痛经使许多女性对行经有一种恐惧感,更加重了痛经的发作,以致产生恶性循环。而有人说痛经,是女性永远的痛,但从医生哪儿知道,说当一个女人生完孩子后,痛经现象就会自动消失了,其实,本博认为经期不适是每个女性永远的痛,因为激素的变化,使每个月的生理期,或多或少会产生头晕、腹胀、肚痛、腰酸、四肢无力等症状,在医学上没有特效药。本博建议的是:痛经疼痛时不妨吃止痛药,推荐使用芬必得、元胡止痛片等。其他,像多休息、让心情轻松、做些有趣的事,多补充水分,切忌经期别吃凉的、辣的食物,注意保暖。
其实,痛经属妇科临床的常见病,据有关调查表明,痛经的发病率为33.19%。
即将在2008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《天津市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〉办法》中,该办法明确指出妇女在经期、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受特殊保护,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国家规定的重体力劳动或者禁忌性劳动。如今,在关注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同时,女职工经期有何特殊劳保规定呢?女职工在月经期,正常的生理机能和肌体活动能力出现变化,身体防御能力暂时降低,生理波动较大,作业能力下降,工作效力低。女职工月经期间可以照常工作,但要实行特殊保护。在我国《劳动法》第六十条规定,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有:高处、低温、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。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这些规定,劳动行政部门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。并且,在我国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规定:“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,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,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。妇女在经期、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受特殊保护。”
如果女性经期放假写入了《劳动法》,或是写入了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,无论经期假期是一天,两天,还是我提议的三天,我想这个时候坐不住的应该是企业的BOSS们了,因为现在很多岗位职位在个人身上都是很明确的,其实,经期假期可以待女性朋友身体恢复后,调休或者利用周六周日的某一天补上即可,但经期假期,我想至少应该有一天的法定经期假。这样无论是企业,还是个人,都不会有失对方的利益和福利了。这个时候,估计有人会说提议女性例假休假的人就是吃饱了没事干,这样会逼使公司招聘人员时更多的青睐男性,以至于降低了女性在职场上的就业率,其结果是公司某些职位女员工被男员工替代。
反过来说,企业的某个女性员工,每月的“不方便”那几天问题,让她身体不适,工作效率直线下降,或是每月的“不方便”那几天问题中的痛经,坚持上班着,如此下去让她不是身体不适,更是要进医院了。我想这不仅仅是个人工作效率的问题了,和谐社会里,这是一个如何更好关爱女性健康的问题了。
说了这么多,我想诸如女性经期,痛经给女性带来的痛苦,从身体和工作上考虑,女性经期理应放假三天。值此两会期间,以及每年的“三八妇女节”来临之际,本博隆重提议:女性经期放假三天,关爱女性。即,将职业女性经期休假权益写入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,明确女性在经期理应受到特殊的保护权利。这样可以更好地呵护女性的身体,提高身体的健康状况,提高工作效率,不仅是对社会负责,对企业负责,更是对女性的身体健康负责。
最后,提前顺祝天下女人三八节快乐!
2008-03-07 | 女人怕老,男人怕什么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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